项目概况 ******资源局郏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5-31 | |||||||||||||||
******资源局郏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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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项目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国土变更调查范围是全域面积725.8平方公里,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县全域内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5年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主要内容是按照通知要求及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对202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及行政区划等变化情况进行外业实地调查,获取变化地类图斑的面积、权属、行政区划等数据,并生成增量数据包上报,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60日历天(最终服务时间以通过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通过为止)。 5.4、服务质量: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技术标准要求,完成相关成果、经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质量合格。 5.5、服务地点:平顶山市郏县境内(725.8平方公里)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测绘资质证书);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7月3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 电 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资源局 | |||||||||||||||
地址:郏县迎宾大道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示范区福佑路建委住宅小区物业楼1楼101号 | |||||||||||||||
联系人:谭晓创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谭晓创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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