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0112-04-01-463318;2309-440116-04-01-68914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造价咨询 | ||
标段(包)名称 | ******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造价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9052㎡,其中污水处理站用地面积1210㎡,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7842㎡。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39126㎡,拟建设床位600 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七项基本设施用房(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及院内生活用房)、科教用房架空层及地下停车设施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医疗专项、室外给排水、电气照明、外水外电等。项目总投资110363.86万元,其中医疗设备费10500.00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编制施工图预算(清单计价法),并与概算编制单位编制的概算建安费进行对比,查漏补缺,与概算编制单位对数后确定预算价作为概算建安费送评审,配合区财政部门的概算评审工作。根据区财政部门审定的概算建安费及甲方的相关要求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配合甲方完成最高投标限价备案工作(如遇上级部门的概预算审批流程变化,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施工单位申报的清单错漏情况出具工程量清单错漏复核报告。如施工单位未申报,则出具工程量清单错漏复核情况说明。对施工过程中涉及清单错漏的申报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②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造价优化建议。 ③提交的所有造价文件的规范要求均需满足甲方的要求。 ④提供甲方交代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 ⑤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员驻场服务。 ⑥根据甲方的需求,建立造价数据库及履约信息平台并移交甲方。 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38.3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房建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成果证明文件;成果证明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业绩时间以成果文件为准,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工作内容的需要另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名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3************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5.5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投标人在投标******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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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3.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房建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成果证明文件;成果证明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业绩时间以成果文件为准,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工作内容的需要另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 |||
******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7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7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7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西501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肖工、曾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医院永和院区)新建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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