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栾川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心及老年公寓综合楼外部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52号-1 | 栾川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心及老年公寓综合楼外部环境综合提升项目 | ****** | ****** | 是 | ******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
5.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