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东来路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900-04-01-588018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东来路二期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东来路二期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东来路二期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 | ||
资金来源 | 政府专项债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专项债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东来路二期工程作为东来路的西段工程,西起茂名港大道,东至吉港大道,全长4.119km,设计速度60km/h,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建设,实施宽度为21.5m。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1.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面、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交通组织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2.监理人需要组建中心试验室。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25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4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 ,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8.997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企业资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表的业绩、人员要求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担任过 1 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监理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或从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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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以下业绩: 累计完成过不少于 16 km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其中至少 1 个标段里程 不少于 4 km。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网址:******)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1日 2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8日 17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5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日程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18楼1814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9号第3层15号房02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委员会建设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25年 月 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收取后不退。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因投标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造成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8.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0.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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