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机合作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安政采谈判(2025)0003号-1 |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机合作社项目 | 722000 | 722000 |
(2)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供货并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新安县;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