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山路片区更新板块建设工程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84发布日期:2025-07-10
项目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东至太原北街,南至中山路,西至胜利大街,北至市府大路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山路片区更新板块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8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600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对和平区中山路片区进行整体城市更新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片区内的完整社区建设、社区功能用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历史建筑保护修复、危旧房改造、智慧城市提升、背街小巷、口袋公园、低效用地利用、城市街路更新、市政基础设施、景观绿化、线缆整治、电力迁改等工程。本项目工程采用EPC模式实施。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山路片区更新板块建设工程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8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丙级](含)以上 并且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丙级](含)以上 并且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 并且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并且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4、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5、具有有效的企业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外省企业)。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但不得与设计负责人兼任。 7、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8、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对和平区中山路片区进行整体城市更新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片区内的完整社区建设、社区功能用房改造、危旧房改造、智慧城市提升、背街小巷改造、口袋公园建设、低效用地利用、城市街路更新市政基础设施、景观绿化、线缆整治、电******消防报审、预算清单、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等交钥匙工程。
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8-15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8-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合同估算价
55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义务等,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7-10 08:30至2025-07-16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8888/#/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04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8888/#/login)
开标时间
2025-08-04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8888/zjt-bid/)” 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人
于典平
电话
024-******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房忠达
电话
024-******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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