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唐河县李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唐河分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5-60-1 | 南阳市唐河县李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 ******.52 | ******.52 | 是 | ******.52 |
(2)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东王集乡李庄水库;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已落实;
(4)采购内容:主坝坝顶道路拆除后恢复,波形护栏拆除后恢复,现状位移基点及路灯杆拆除后恢复,副坝迎水坡新建,溢洪道清淤疏浚工程,输水洞工程,管理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等,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以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程等级:本工程防洪标准采用 3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3.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建筑或水利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各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7、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subjectInfo.html)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