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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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绵溪河长宁县防洪治理工程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 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中其他组成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以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项目经理若为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劳务合同,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现更正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中其他组成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不足6月提供在该投标人单位聘用合同均允予认可。 2.因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事务中心(长宁县地方电力服务站) 2025年4月17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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