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沈阳市于洪区“以电折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4-00051 项目名称:2025年沈阳市于洪区“以电折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48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街道边台村、静安村等5个村安装30套“以电折水”计量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安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服务采购签订之日起3年内。(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技术需求 新建农业灌溉用水监控设施30处。 1.设备采购:双通道超声水表30台;数字电表30台;遥测终端机30台;太阳能电池板(含充电控制器)30套;蓄电池30块;信号避雷器30台;电源避雷器30台;接地系统30处;防护机箱30个;。 2.服务采购:中标单位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并将采集数据传输到辽宁省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对设备运行负责三年运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安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服务采购签订之日起3年内。(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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