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260
******街道东荒地村自来水工程 标段(包)编号:************07004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条款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编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32分;(2)项目管理机构:4分;(3)投标报价:50分;(4)其他评分因素:14分。变更为(1)施工组织设计:30分;(2)项目管理机构:4分;(3)投标报价:50分;(4)其他评分因素:16分。 2、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的评审因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评审标准:投标企业为一级达标企业得2分,二级达标企业得1.5分,三级达标企业得1分,未达标的企业不得分 变更位置为2.2.4(4)其他评分标准,评审因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评审标准:投标企业为一级达标企业得2分,二级达标企业得1.5分,三级达标企业得1分,未达标的企业不得分 3、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4:评分标准格式中,一施工组织设计序号8 评审因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值 2.0,评审标准:投标企业为一级达标企业得2分,二级达标企业得1.5分,三级达标企业得1分,未达标的企业不得分 变更成评分标准格式四其他评分因素序号4 评审因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值2.0,评审标准:投标企业为一级达标企业得2分,二级达标企业得1.5分,三级达标企业得1分,未达标的企业不得分 其他不变。望周知。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佟晓萌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