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方城县畜牧发展中心方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除氨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4-1 | 方城县畜牧发展中心方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除氨墙项目 | ******.79 | ******.79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不接受进口产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申请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申请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申请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模式。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