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灯塔市北沙河(河洪桥—烟台桥段)河道主槽险工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灯塔市北沙河(河洪桥—烟台桥段)河道主槽险工治理工程
******服务中心
******街道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起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邮寄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