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8-******;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处,罗若愚)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处,罗若愚)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三项整改任务:部分小流域治理水平不高。小流域整治工作总体相对滞后,部分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2021年1月至8月,全省13个水质未达到优良的国控断面均为小流域。 |
整改责任单位 | ******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加快推进小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到2023年底,确保13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 |
整改措施 | 1.2021年12月,遂宁市琼江大安国控断面水质已达到优良标准。 2.2022年3月底前,编制印发12个国控断面达标实施方案。 3.2022年12月底前,自贡市釜溪河宋渡大桥,资阳市龙台河两河、索溪河谢家桥、蟠龙河元坝子4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优良标准。 4.2023年12月底前,成都市阳化河红日大桥,泸州市大陆溪四明水厂,德阳市富顺河碾子湾村,内江市龙市河九曲河,内江、眉山市共同考核的越溪河于佳乡黄龙桥,达州市平滩河牛角滩,资阳市姚市河白沙、小濛溪河资安桥8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优良标准。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1-2024年,遂宁市琼江大安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i类。 ******居区编制印发了《琼江大安出川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自贡市已出台《自贡市宋渡大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资阳市安岳县已编制印发姚市河白沙、龙台河两河、小濛溪河资安桥等3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实施方案,乐至县印发《乐至县重点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3年)》,制定索溪河、蟠龙河达标措施;成都市印发实施《成都市阳化河流域水质限期达标方案》;泸州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大陆溪四明水厂断面水质达标工作的通知》;德阳市组织实施了《中江县富顺河(清溪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内江市隆昌市印发了《隆昌市2022年水环境全流域治理方案》,制定九曲河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措施;眉山市印发了《越溪河(仁寿段)水质达标攻坚方案》,内江市威远县印发了《越溪河黄龙桥断面2022年度水质达标攻坚方案》;达州市印发《2022年大竹县平滩河牛角滩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 3.2022-2024年宋渡大桥、龙台河两河、索溪河谢家桥、蟠龙河元坝子4个国控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i类。 4.2023-2024年阳化河红日大桥、大陆溪四明水厂、富顺河碾子湾村、龙市河九曲河、越溪河于佳乡黄龙桥、平滩河牛角滩、姚市河白沙、小濛溪河资安桥8个国控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