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医院2025年修缮工程服务资格遴选 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有限公司 获取遴选文件,并于 2025 年 05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有限公司受 ******医院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一、采购项目编号:GZZX-2025GC-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院2025年修缮工程服务资格遴选。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1,900,000.00 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医院2025年修缮工程服务资格遴选 | 1项 | 详见遴选文件 | 1,900,000.00元 |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合同履行期限:自获得服务资格之日起365天或服务期内采购金额累计达到190万元,先到为准,服务资格自动终止。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遴选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响应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遴选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3 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4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5 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证书企业名称必须为供应商单位。)
3.6 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企业名称必须为供应商单位。)
3.7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填写并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 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已进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修缮工程”类的定点供应商,且服务区域为广州市。(须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修缮工程”类别下的供应商名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1 已办理报名登记并成功购买了遴选文件的供应商。
六、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购买遴选文件:(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证明);(二)如购买遴选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有限公司网站******)。
售价(元):按报名的合同包计,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七、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1日上午09:30时(注 09:00 时开始受理参选文件,请供应商提前到达)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可以现金形式缴纳或公对公转入以下账号:
******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帐号:************
2、购买标书联系方式:宋小姐,******-0或801,邮箱:******@gdhycg.com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本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806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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