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LX-(2025)商字第063号
2.项目名称:******医院西院区光伏发电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医院西院区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合作期限:25年
6.合作模式:电费打折模式(在国家电网电价基础上优惠)
7.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承诺函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1、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F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受邀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同心路388号汇锦新城三期20幢102室)。
1.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人:陈莲 联系电话:******
注:①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②本套采购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于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2.获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形式
本项目接收现场递交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7月21日下午2:10至2:30(北京时间);地点:******有限公司(扬中市同心路388号汇锦新城三期20幢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需要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1.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磋商保证金:
2.1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八、联系方式
******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1-******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陈莲
电 话:******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