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移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移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 ****** |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供货并改装、调试完成、特种车公告、上户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合格要求。
质保期限:整车质保不低于2年,搭载设备整机质保应不低于3年。
3.2具有良好的商******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查阅具体办理方法。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招标代理货物收费计算办法标准的75%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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