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027年12月崇明地区卷烟配送业务外包
(预招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TC250H055)招标公告(第二次)
******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2025年3月-2027年12月崇明地区卷烟配送业务外包(预招标)招标项目 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2025年3月-2027年12月崇明地区卷烟配送业务外包(预招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TC250H055
预计采购金额: 1782.22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 |
拟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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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该项目采用一级配二级送的配送模式。由海烟物流提前完成卷烟的分拣和包装,投标人应按照海烟物流要求自带车辆和人员至指定仓库(包括但不限于北翟路物流中心)的指定区域,根据现场作业人员的指导进行自行提货和装卸,完成一级装配后至自营集散作业场地,按海烟物流规定的配送线路、顺序进行分驳装车,并最终按约定时间和规范要求,将货物配送至各终端客户处,完成二级配送。 |
崇明地区(含崇明岛、横沙岛、长兴岛)配送目前共有9条配送线路,涉及烟草直营门店、超市、便利店、烟杂店等多种业态客户3800余家,日均配送量约2.9万条。 |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海烟物流相关制度执行配送任务,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项目运作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服务方案,来满足海烟物流日常运营需求,从而保证配送任务的及时完成。 2.投标人除满足各类配送服务需求以外,还应满足海烟物流的各项管理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质、资料、日常管理记录台账等,积极配合开展各项数据上报、业务审计、体系审核以及各类专项检查等管理工作。 3.投标人应根据海烟物流业务发展变化做好相应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中心的业务流程变化、笼车的使用管理,配送线路的优化、电子签收的执行、新能源车辆的使用、裹膜回收的实施、物流在途系统应用和功能升级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管控等相关工作,以确保配送业务作业平稳有序。 4.详见招标文件。 |
1 |
注: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有效业务授权证明;
- 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普通货运;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 ******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2日15时00分~2025年0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自行线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RMB 15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有效业务授权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普通货运;[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关键字为“单位全称”“行贿”以及“人员姓名”“单位全称”“行贿”];
6. 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或指定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3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交易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2. 定于2025年03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交易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组织线上开标仪式。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交易平台的开标仪式。
五、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有限公司(******/)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简称: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交易平台由中招联合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在交易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请参照《全流程操作手册—投标人版》或通过客服热线:******(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进行有关内容的操作及办理。
6.1.1 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莺
电话:021- ******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有限公司规范管理部门
E-mail:******
2. ******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丰、纪毅
电话:******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2A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