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研机构运营绩效评价操作指引〉的通知》(佛科通〔2023〕100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推动我市科研机构建设,我局拟对部分市级科研机构运营绩效评价进行服务采购。有关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近三年内承接过绩效考核评价类服务工作,具备必要的工作基础、工作经验和工作保障;
(四)服务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情况。
二、工作内容
拟对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等5家机构开展2024年度运营绩效评价。
(一)制定方案。根据“操作指引”有关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度科研机构运营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二)资料收集。收集被评价机构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收集各区已完成的相关科研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资料审查。对被评价机构的自评材料进行初审;邀请专家对各区已完成的相关科研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报告进行书面审阅与复核。
(四)现场评价。通过现场查勘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包括座谈、查阅资料、查看实物、专家组现场考核等环节。
(五)综合评价。对2024年度科研机构运营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撰写分析报告并提交。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8日前把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盖章版的PDF发送到市科技局合作交流科电子邮箱。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应包括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专家遴选、预算报价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合作交流科。
(三)报价要求:预算报价按照项目单价计算。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之一,最终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合作交流科,联系人:郑小姐,电话:0757-******,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11室,******。
2.报名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