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行审函〔2025〕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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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局
关于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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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和平府函〔2025〕61号)、《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有限公司出具的《<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长兴村委会、贝湾村委会、长沙村委会、干磉村委会、什介村委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和平镇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和加固拦水坝4处,建设水渠和水利管约6277m,配套建设矩形渠道下田坡道、人行桥、分水口、尾水池、挡土墙等设施,具体如下:
(1)和平镇长兴村委会书房坡农田水利项目:拆除现状U50型槽后原址新建C25砼现浇矩形槽渠350.0米,设置矩形渠道下田坡道7座、渠道人行桥7座、分水口14座、尾水池1座。
(2)和平镇长兴村委会上溪农田水利项目:渠道现状为一条直径0.4米宽水利管,渠道已损坏需要拆除后原址修缮,拆除现状破损的水利砼管后原址新建DN400双壁波纹管水利管1666.0米,并预留10个预留口。
(3)和平镇长兴村委会甘和农田水利项目:拆除现状U50型槽后原址新建C25砼现浇矩形槽渠655.0米,设置矩形渠道下田坡道3座、渠道人行桥13座、分水口22座、沉砂池1座、尾水池1座。
(4)和平镇长兴村委会一队老仓库路农田水利项目:拆除现状U60型槽后原址新建C25砼现浇矩形槽渠790.0米,设置矩形渠道下田坡道6座、渠道人行桥16座、分水口26座、尾水池1座、过路管涵2处。
(5)和平镇贝湾村委会田堆水沟项目:新建输水钢塑复合管
DN150长620m,预留33个预留接口,新建拦水坝1座(B=11mH=1.1m)。
(6)和平镇贝湾村委会高送坡水沟项目:新建0.4m*0.6m渠道227m,设置农渠放水口7处,人行桥板3座,矩形渠道下田坡道2座,并对现状拦水坝加固。
(7)和平镇贝湾村委会村前田水沟项目:新建0.4m*0.6m渠道729m,拦水坝加固1处,设置农渠放水口24处,人行桥板14座,矩形渠道下田坡道4座,过路管涵14m,跨沟谷圆管涵5m,重力式挡墙16m。
(8)和平镇长沙村委会下田水利沟项目:新建0.4m*0.6m水渠95m,设置矩形渠道下田坡道2座等。
(9)和平镇干磉村委会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新建0.4m*0.6m水渠615m,设置矩形渠道下田坡道10座,重力式挡墙40m。
(10)和平镇什介村委会罗寨村什哪马田水利项目:新建0.4m*0.6m水渠325m,设置矩形渠道下田坡道6座,重力式挡墙30m。
(11)和平镇什介村委会什介村千亩斤水利项目:新建0.4m*0.6m水渠231m,设置矩形渠道下田坡道5座,重力式挡墙30m。
(12)和平镇贝湾村委会竹树田坝头修建项目:新建拦水坝15m。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661.48万元,建筑工程费490.77万元,临时工程57.20万元,独立费用82.27万元,基本预备费31.2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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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