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X******F、采购编号:玉中医采JRZK******-030
******医院心脏介入类、普外专科类等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金额:约220万元/年
******医院心脏介入类、普外专科类等耗材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供货方式为订单采购:每批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及供货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供货配送服务,据实结算,报价方式采用优惠下浮比例报价,按上限控制单价整体优惠下浮,结算价=上限控制单价×(1-优惠下浮比例),本项目分5个包,清单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标包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1包 | 普外科专科耗材 | 30万元 |
2包 | 腔镜器械类耗材 | 10万元 |
3包 | 外周血管介入耗材 | 20万元 |
4包 | 心内科介入耗材 | 110万元 |
5包 | 眼耳鼻咽喉科耗材 | 50万元 |
注: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投标文件需按所投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投标,评标顺序:按1包至5包顺序评标。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配送或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供货配送要求:成交单位在收到采购人采购计划清单后,须按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完成供货,常规医用耗材,3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医院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招标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营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公司为新成立,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自拟格式承诺,相关查询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若投标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包件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件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每日8: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可现场提供或将资料清晰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ynhczb2@163.com邮箱:
3.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08月01日08: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五、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3.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1包:¥3000.00元;2包:¥1000.00元;3包:¥2000.00元;4包:¥10000.00元;5包:¥5000.00元。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其他
6******人民政府网(******/)************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适用于采购农副产品项目)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2号银星综合楼(玉溪日报社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0877-******、ynhczb2@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魏向琳、宋蕾芳
电 话:******
日 期: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