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AZX-202505GL-******1
一、招标概况
<咸安区 2025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S319、G351、S208)>于 <2025年05月2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11日>在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咸安区2号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11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300> | <******.6500> | <******.4600> | |
质量(如有)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50> | <150> | <15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朱芳棋> | <石磊> | <徐金鹏>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4755> |
<鄂******3033> |
<鄂******8937>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13日>至 <2025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车站路120号; 联系人:<陈昌胜>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62号(原大畈村村委会)>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19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2>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